近日,潼关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4个方面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不当、工作不实、侵害群众利益和失职渎职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开展省委反馈问题专项治理。由县纪委牵头,重点围绕省审计厅第三季度审计发现的县移民搬迁对象实际未搬迁但已退出贫困户及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错误、滞留、挪用挤占扶贫专项资金、产业扶贫措施不合理、违规享受扶贫政策资金、违规整合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由县财政局牵头,重点围绕2016-2017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所安排项目,逐个排查进展情况。重点排查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违规享受、违规整合等突出问题。
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由县纪委牵头,重点围绕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滥用职权、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检查,紧盯有关职能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严查以权谋私、雁过拔毛、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等腐败问题,严查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刁难、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办一批有分量、有影响、震慑力强的案件。
开展扶贫工作作风不实专项治理。由县委作风办牵头,重点围绕一些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敷衍塞责,审批把关不严,检查落实不到位,部分扶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在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表格脱贫等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肃问责在脱贫攻坚中责任不落实、驻村不在岗、检查走形式等问题。 为保证此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县委、县纪委负责进行统筹协调和全程督查,各镇(办)、各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纪检监察机关、各有关部门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计机关、巡察机构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县纪委将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会同相关主责部门进行梳理汇总、排查核实,限期查结,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潼关县纪委 焦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