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干部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现就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安监局办公室主任陈刚,于2017年8月17日在尚德路中段20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街道办顺丰村樊家党员樊兴成,于2017年8月1日在西安市西二环天翼酒店门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卫计局秦东卫生院职工姚斌,于2017年4月27日在尚德路中段30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警告处分。
4、民政局陵园办主任左永红,于2017年8月2日在尚德路与民生街T行路口5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警告处分。
5、教育局安乐初中教师周刚,于2017年6月8日在尚德路中段20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警告处分。(潼关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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