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通过“五抓五强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迅速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委各室部、巡察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及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为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保障。
抓机制建设,强化工作举措。认真落实省纪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五个工作机制”。建立了信访线索及时受理和快速处置机制,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设立24小时专门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共接到举报电话9个,全部答复处理,受理检举控告1件,办结1件,处理1人。同时确定专人负责网上舆情收集和处置工作。各监督检查室积极与包联镇(办)、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处置应对工作,各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也迅速启动监督机制,配合所在辖区、部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抓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疫情发生后,县纪委监委分成3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城区87个所辖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镇(办)、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出入境设岗设卡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当日进行汇总反馈。截止2月5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对75个县级部门、6个镇(办)、11个县镇医疗机构以及11个监测点的疫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共发现问题16个,提出意见建议17条,委机关下发督查通报2期,以防控指挥部下发督查通报4期,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抓好自查摸排,及时上报疫情。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防控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对县纪委监委机关的院落、楼道、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体温测量,并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采购防护口罩,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坚持疫情零报告制度,委机关按时向市纪委上报纪检监察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政策宣传,强化共驻共建。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监委负责城关街道南新社区药材公司第二家属区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委机关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驻小区,定时对小区进行消毒,建立工作台帐,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同时通过微信交流群及时向委机关干部发布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自身防控能力。
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冲在一线,领导干部带头,大家齐心协力,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了政令畅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潼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