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县纪委监委盯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亮剑”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农村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农村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加压明责,扛牢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躬身履职、协同推进。明确了5个镇(办)对人居环境整治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推动各镇(办)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把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扛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沉一线,开展靠前监督。1月19日至22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派出5个监督检查组分赴28个村(社区),紧紧围绕村容村貌、生活垃圾、河道整治、长效管护等方面开展了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垃圾清运不及时、明曝垃圾、“三堆”、污水乱排等现象,第一时间以“随手拍”方式进行资料留存,对存在问题以“图文结合”方式进行汇总,并形成问题清单,切实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1月23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督查检查反馈会,向各镇(办)下发了问题清单,观看了反馈问题影像资料,要求各镇(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靠实主体责任,加强综合整治,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最实举措、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进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主动认领,就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跟踪督战,强化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办快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纠治和查处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潼关县纪委监委 焦战鹏 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