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谋思路、强举措,以严实深细、常态长效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聚焦“国之大者”,做到精准发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要求,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每月常委会专题学、每周例会经常学,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持续开办“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口,每月印发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共下发重点监督工作提示4期26项,发现问题20个,其中立行立改18个,移交问题线索2个,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和提醒谈话。积极监督保障乡村振兴,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整治规范和提级监督管理运营秦东镇试点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由第三方公司开展合同清查,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共查处“三资”领域案件11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
紧盯“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针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委“一把手”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方案》,协助县委制定印发《关于更新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组织实施纪委书记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制度,县纪委书记先后对全县5个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和4个县直单位的党委书记、局长开展了谈心谈话,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廉政风险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逐一交谈。组织了10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增强了政治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共查处“一把手”违规违纪问题5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留置并移送县本级管理干部1人。
坚持“系统思维”,提升监督效能。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和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治内容,明确工作步骤,强化推进措施,共开展监督检查205次,发现问题线索71件,立案办结64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5人,给予组织处理53人。持续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处理4人;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1件,整改1件。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覆盖。积极融合“纪检监察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督形式,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了电视问政栏目《群众心声》,围绕作风建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和民生领域等热点问题,共制作5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5个。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方法,拍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召开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严格落实“三会两书”,让“关键少数”和广大干部深受教育。(潼关县纪委监委 焦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