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监委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切入点,紧盯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大文章。
健全制度,专班合力。为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设立了大荔县扶贫领域“微腐败”治理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专班,组成了由财政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协调,审计局、扶贫办配合的监督检查组。紧扣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腐败、作风等三大类问题,加强上下联动、综合调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规范了各部门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程序。
找准病灶,精准发力。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发现解决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5月开始,对2016年以来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面检查,严查挪用、挤占、滥用及资金“趴窝”等问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对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进行全面体检,精准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发力,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严肃追责,形成震慑。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大荔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及处置台账,及时处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突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迅速立案查处。对在整改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治理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截至目前,大荔县纪委监委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曝光4件4人。(大荔县纪委监委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