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近期,大荔纪委 “四个到位”狠抓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
组织协调到位。由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抓好综合协调,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清理工作。县经济发展局负责排查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底数;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工程、巷道工程的专项清理;县工信局牵头负责通信工程项目、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任务明确到位。专项清理工作从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检自查、重点整治、总结整改四阶段,重点清理2011年来新开工、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挂靠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具体包括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承接工程;违规出借资质证书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投标或承接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
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了《大荔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清理的时间、内容、处理政策等,各牵头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项目排查、清理、处置等自查自纠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专治办牵头,对清理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督促整改、跟踪督办。
责任追究到位。在清理检查中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企业,视情况酌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查处,同时清理出工程建设市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主管部门的采取责任倒查的方式,按照“谁管谁负责”,谁查谁负责的原则,一查到底,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