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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四结合扩大警示训诫线索来源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5 14:01
    大荔县纪委积极拓宽视野,坚持“四结合”扩大警示训诫线索来源,促进全县党风廉镇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与纪委内部科室相结合。要紧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警示训诫,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融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法监察、案件检查、纠风、信访、源头治理等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开展工作。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警示训诫。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适时运用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做到事前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切实为发展大局提供政治保障。

  紧贴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警示训诫要针对企业改制、城镇拆迁、民生工程、医疗保险、低保办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警示训诫力度,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

  紧贴干部教育管理开展警示训诫。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坚持事前告诫和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相结合的形式,适时训诫,及时纠错,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警示训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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