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开展目标承诺制活动,每名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党员承诺践诺书》。
岗位承诺。全体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岗位职责,结合实际,对自身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自律承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反思自身不足之处,严谨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清正廉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为民服务形象。
实事承诺。依据自身能力、条件和特长,根据群众所需所盼,作出一心为公、清廉为民的承诺,在能力范围内尽多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服务群众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帮扶承诺。密切联系群众,明确联帮内容,靠实帮扶责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困难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
为了让党员的承诺不成为一句空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纪委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评比制度,对承诺不办理的或落实不到位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