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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监察局创新“四法”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4 08:50

    今年,大荔县监察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探索加强效能建设新方法,创新推行了“四法”,进一步提升全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推行“问题工作法”,增强效能建设针对性。有针对性地将一些单位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吃、拿、卡、要”、纪律散漫等问题的剖析和整改作为效能建设的重点内容,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紧贴上述问题和自身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效能建设不留任何死角。
  推行“一线工作法”,增强效能建设实效性。将效能建设主战场放在乡镇、企业、服务窗口和机关股室等基层一线。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指导、检查和督促,对重点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带领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协调工作,通过一线接触、一线工作,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推行“典型解剖法”,增强效能建设示范性。采取共性研究和个性分析相结合,对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突出的部门,深入进行解剖,找准问题症结,为全面整改奠定基础。同时对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繁杂、拖沓、停滞等问题,专门抓住一个项目的审批流程,采取顺藤摸瓜的办法,对其每一环节进行逐一查摆分析,找出阻碍项目审批的部门,查清相关原因,依法进行整改和处理。
  推行“惩治警示法”,增强效能建设长效性。坚持以作风效能问责制为手段,严惩效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缺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吃、喝、卡、要”,对群众“冷、硬、横、推”的机关或工作人员进行作风效能问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采取社会曝光、通报批评等办法予以警示。(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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