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对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行为,促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大荔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种监督方式
搞好事前监督。积极派员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会议,熟悉项目运作的每一个环节,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工作,监督招标人依法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投标资格预审等情况。纪委监察局对招标有关文件中存疑事项,以及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搞好事中监督。对招投标项目在确定项目代理公司、招标报名、评标、议标、定标、中标公示等一系列过程中,必须在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的监督人员和相关人员相互监督下进行。要求投标单位的法人参加招投标的全过程,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实行原件审查、验证,对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出的评估、鉴证等不予认可。
搞好事后监督。严格施行中标公示制度,对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招标活动进行调查,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坚决进行纠正。必要时对重点工程预决算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