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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多措并举问责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8 08:35
    针对当前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散漫、奢侈浪费等严重突出问题,近期,大荔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意见》,明确了开展此次工作的目标、范围、对象、内容、任务及要求。

  该《意见》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奢倡节约”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能力建设、转变机关作风、规范从政行为、强化问责力度为契机,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荔及双管单位、受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施行。

  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修订完善健全职责清晰、管理规范、实际管用、奖罚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强化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更新学习观念,形成勤于学习、勇于求知、敢于探索的良好风气。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培训制度,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转变机关作风。根据各自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制度,着力解决目前机关存在的“慵懒散奢”等问题。要增强大局意识,对于上级的决定、上级交办的事情,要雷厉风行,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中梗阻”。

  规范从政行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管理职责内事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都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禁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强化问责力度。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大荔县公职人员问责办法》,落实问责制度,切实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造成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该办法对其追究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效能作风检查6次,对1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3人进行了问责,对5人进行了警示训诫。通过此举,全县上下形成了“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浓厚氛围。(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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