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控,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近期,大荔纪委监察局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全县30个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开设、管理、使用;银行账户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在县财政局和人民银行登记备案,是否存在违规开设和多头滥开现象;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收取的财政性资金,是否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等。
通过检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责令取消5个单位临时账户,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监管体系。(大荔县纪委刘琳 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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