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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 保障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7 13:07

  筛选案件线索是办理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是保障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属实率、成案率的必要条件。大荔纪委以三项强化措施保障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

  增强大局意识,把握案件线索筛选重点。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着重筛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联名访、集体访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的问题。

  增强创新意识,探索建立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完善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一步加大对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力度。注重分析举报动机、事由合理性、情节具体性等有关因素,准确评估举报线索的真实性;注重分析举报来源渠道、举报人是否署实名、是否和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等背景情况,准确判断举报线索的可查性;注重分析关联线索,对纳入视野的举报件,都要结合已往的受理件、暂存件以及其他有联系的举报件,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研究,准确评估和判断线索的质量、时效和使用价值。

  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的管理。加强案件线索程序化管理,严格规范案件线索筛选、审批把关、行文交办、存档备查等环节工作流程;加强案件线索集中化管理,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工作职责,对已形成的案件线索,确定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了案件线索电子化管理,确保案件线索不遗落、不丢失。(大荔县纪委 郭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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