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着眼于“全程化”监督,严把“任前审核、履职监督、离任审计”三个关口,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严把任前审核关。建立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机制,在干部调动、提拔任用前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政审考察、奖励惩处、培训情况、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及计生廉政鉴定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如实填写《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审核后反馈本人核实并签字盖章,从源头上遏制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同时,组织对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用,有效前移了教育和监督关口,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把履职监督关。落实跟踪管理机制,在每次干部调整后,定期对新任职干部进行跟踪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详细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社会反响,以群众公认度和干部个人综合素质为重要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跟踪管理和纠偏机制,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严把离任审计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调任、转任、到龄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监交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的监督下进行离任交接,并委托审计局对任期内的财务收支、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依法审计、如实记录,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调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筑牢干部离任防腐线。 (大荔县纪委 宋韩丽 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