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近日大荔县出台四项严厉措施严控人员编制增长。
据了解,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首先,大荔县将在全县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告知书》制度。给全县严重超编和“非常严重超编”单位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告知书》,明确超编单位领导控制人员增长的责任,规范用编进人程序;其次,向全体县级领导和县编委委员发放《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组织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同志参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普及测试,提高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机构编制相关规定的自觉性;第三,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要求,实行人员编制的动态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撤并整合职责相近、重复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核销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腾出机构编制资源,一定程度解决涉及发展全局的机构编制问题,同时创新购买服务方式,将购买服务作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缓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的重要抓手;第四,坚决实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总量。部门单位新增工作任务一般不新设机构、不新增编制,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按照“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原则,通过人员调剂解决编制需求。此外,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把人员入口关。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招考招聘等任何形式的新增人员,都必须坚持进人控编审核制度。(杨博 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