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三项机制”, 助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了领导机制。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制度落实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为制度推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列入了机关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通过自查和集中考评的方式,加强对制度落实的考核。三是建立了追究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不进行或不认真进行廉政风险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责令检查、训诫谈话、通报批评”等七个等次的处理方式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自此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县共排查单位58个、风险点36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08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行政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制度10多项,对苗头性问题预警提醒300余人次,解决干部群众反映问题50多件,有效地实现了关口前移,形成了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的良好格局。(大荔县纪委 警示训诫室 张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