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防“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近日,大荔纪委印制下发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点“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加强监督执纪,并重申禁令,警告党员干部“守规矩、守纪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双节。
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迎来送往,双节之际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和实物;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五是严禁收送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六是严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七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动用公务车辆参与迎亲、送葬以及走亲访友活动,不准动用公车涉足各种餐饮娱乐场所;九是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包括红酒、啤酒等),不准超标准接待;十是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日期间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同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大荔县纪委 郭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