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来临之际,大荔县纪委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全县各级部门及人民团体,制定了十个严禁和相关要求,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要求,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
十个严禁具体内容为: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迎来送往,双节之际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收送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严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动用公务车辆参与迎亲、送葬以及走亲访友活动,不准动用公车涉足各种餐饮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包括红酒、啤酒等),不准超标准接待;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日期间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同时要求各纪(工)委、纪检组人人做监督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严格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大荔县纪委 孙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