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构建信访举报工作新格局,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好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满意度。
建立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年初,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访举报部门牵头督办”的责任机制,明确了全县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夯实了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判信访舆情,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全县信访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县纪委领导专题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4次。
建立全覆盖的信访快速反应机制。以县镇村三级信访网络为载体,坚持做到“一次接访、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与纪检监察“大宣教”工作相结合,举办信访举报业务知识培训班,并通过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努力提高信访干部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全县形成了全员抓信访的大格局,完善了全覆盖的信访快速反应体系,有效控制越级访。
建立科学规范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严格依照信访流程规范,把好受理、分类、送阅、督办、回访五关,让每一件信访举报得到程序化、规范化处理。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反映村、组干部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制定《大荔县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协作区实施意见》,将全县15个镇1个街道办划分为4个协作区,协作区负责人由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和案管室主任担任,具体指导协作区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基层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建立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对署实名举报者,按照信访件查结后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以及查处的结果,并听取举报人意见。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并及时为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大荔县纪委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