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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整治“婚丧嫁娶”不正之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5 05:52

  2015年以来,大荔县纪委采取“教育提醒、健全制度、突出重点、严查快处”等措施,大力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教育提醒筑防线。紧盯重要节日,严防节日腐败,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强化党纪条规宣传,提前打好 “预防针”。2015年,在大荔手机报发送廉政提醒8次,2016年元旦前,在大荔手机报上发送了关于在双节期间应遵守的“十条禁令”,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各镇、各部门分别组织学习县纪委《关于重申和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逐条宣讲解读,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建立提醒约谈制度,对要求办理红白喜事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督促依规申报。

  健全制度促规范。制定了大荔县婚丧嫁娶新规定和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报告回复制度,实行分级报告和“一事三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向谁报告”的原则,由各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各纪委(纪检组)履行提醒告知和监督职责。县处级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同时向县委报告;各镇、各部门科级干部在向县委、县纪委报告的同时向本单位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报告。2015年共有39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履行了报告手续。 

  突出重点抓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借生日、乔迁、生病、晋升、学习培训、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行为;整治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及贵重礼物的行为;整治隐瞒不报、喜庆事宜事后补报的行为;整治漏报、在填报中弄虚作假的行为。

  严查快处正风气。畅通信访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在同州清风网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核实快速反应机制,30分钟内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取证,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发现苗头问题,迅速纠正整改。对顶风违纪行为,实行严查快办,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大荔县纪委 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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