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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四项措施严查重处群众身边“微腐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8 01:25

  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采取四项措施,严查重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多渠道拓宽案源,全方位收集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拓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源,利用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来信来访及民情直通车下访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线索,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研究梳理排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零容忍惩治腐败,“短平快”查办案件。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论大小,直查快办,及时制定初核方案,第一时间展开初核。对排查出的线索,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快查快结,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处理。

  办案互助聚力量,重拳出击强震慑。针对基层纪委案件办理业务不熟、力量薄弱等问题,县纪委在承办重大案件时,抽调基层纪检干部直接参与办案,使基层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得到迅速提高;对于基层复杂案件,采取县纪委派员指导、定期督办、办案协作区协同查办、协助审理等方式,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

  再监督注重实效,立说立行抓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风”问题、征地拆迁补偿、村级财务管理和违规吃低保等多项工作,县纪委包联工作组每季度不定期到联系点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限期整改。(大荔县纪委 宋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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