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来抓,紧紧围绕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五大类”问题“三突出”持续发力重点查处。
深挖细查,突出问题线索。年初确定全年目标任务,要求认真梳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问题线索,并从中排查出具有可查性、问题典型突出的重点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同时,县纪委要求各纪检监察室至少对一个线索明晰、可查性高、有典型性的重点村进行解剖。截至目前,县纪委三个纪检监察室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了剖析任务。
督办查办,突出重点问题。群众身边腐败案件范围广,任务重,主要从以下五个重点方面进行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包括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各专项资金的问题;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问题,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领域存在的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土地征收领域违纪问题,包括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土地补偿费等问题;惠农领域违纪问题,包括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粮食直补款、各类惠农补贴等问题;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党员干部欺压群众、基层党员干部贪污贿赂等问题。
从严从快,突出纪律审查。对发生的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核查,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群众真正受益。在查办侵害群众身边腐败案件中,不仅对当事人进行处分,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 截止目前,全县15个镇已全部消除了群众身边腐败案件“零查处”。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8件,处理74人。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38起,占查处案件总数的55.9%;党政纪处理44人,占处理人数的59.5%,其中党纪处分42人、政纪处分2人。(大荔县纪委 雷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