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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元旦节点 抓早抓小纠“四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14:41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大荔县纪委对有关纪律进行了重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四风”每一个节点都是一场硬仗,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外出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加油卡和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的微信红包、电子支付卡;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饮酒(包括白酒、红酒、啤酒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车。 

  县纪委将继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

  即日起,县纪委将分四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节日期间的腐败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查重处,并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荔县纪委 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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