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大荔县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讨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条例》,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大荔落地生根。
县委领导带头学。县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符浩对新《条例》的修订背景、原则、内容及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同会部署了全县学习宣传新《条例》工作,并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狠抓执行,使纪律入脑入心,转化为每名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委常委会研究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学习贯彻新《条例》工作高度重视,在注重原文研读的同时,对照新旧条例修订内容,对新增的11条、新修订的65条和新整合的2条规定逐条进行比较学习,对新加入监督内容加强学习理解,特别是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以及政治纪律中新增的条文进行反复学习领会,并认真研究新《条例》出台后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纪检干部深入学。县纪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利用每周“清风大讲堂”和周一“夜校”时间,原原本本学习新《条例》原文,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权威解读,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
党员干部全员学。以县委名义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新《条例》内容,组织学习研讨。利用“同州清风网”、大荔纪检监察微信平台等媒介,及时转载中纪委网站刊载的《条例》原文、前后对照图解、专家解读等内容,让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及时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内容和细节并及时宣传交流各单位学习情况。
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在抓好自身学习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年终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必查项目抓紧抓实。并及时组织知识测试活动,检查学习效果,真正让学习成为党员干部规范言行、指导工作、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大荔县纪委监委 薛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