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三个年”和县委“七个专项工作”部署要求。8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县监委联合召开全县营商环境评议测评大会,会议通报了本次营商环境评议工作情况,并现场进行测评,通过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全力推动全县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宏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是县委、县政府严肃作风纪律整顿、狠抓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验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评议工作体现的是民意的结果,群众参与应贯穿评议的全过程,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让评议工作始终代表群众意愿和群众呼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切实提升。
会议要求,要正确看待评议结果,以评议工作为契机,通过评议发现营商环境优化推进过程中的短板和问题,找准痛点和堵点,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产生有力促进。要认真开展评议整改,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成立组织机构,完善措施,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并建立良好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营造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舒适开放的市场环境。要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紧盯企业反应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有效利用良好的监督平台和条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好监督评议“后半篇文章”,对人民负责,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会议强调,要迅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整改方案和台账,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效,切实增强巩固提升的质量和效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以营商环境大突破、大提升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奋力谱写大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高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明芳、王根鹏、张冰琴、张晓民,县政协副主席李耀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政府办、县考核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县法院、县发改局等23个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及东、西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营商环境监督员及离退休老领导等参加了会议。(大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