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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提出“十要十不要”落实“八项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7 08:24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合阳县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在政府全体会上县政府县长陈振江提出“十要十不要”,在全县范围内吹起廉政风、竖起节约旗。

    “十要十不要”:一要注重学习,不要心浮气躁;二要开拓创新,不要因循守旧;三要心系群众,不要高高在上;四要雷厉风行,不要拖拉回避;五要追求卓越,不要得过且过;六要务求实效,不要形式主义;七要团结进取,不要推诿扯皮;八要严肃纪律,不要我行我素;九要厉行节约,不要铺张浪费;十要廉洁自律,不要腐化堕落。

    “十要十不要”的提出,使该县的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合阳县纪委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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