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围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为重点,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纯洁、作风纯洁、行动纯洁及清正廉洁,努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抓好学习领会,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弦。及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纪律规定,自我检查,对照纠改。同时通过专题讨论、记写学习笔记等方式,领会精神内容,吃透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以勤思笃学、知行合一的良好作风提升政治素养。
当好标杆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好《纪律规定》各项要求,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始终热心于纪检监察工作、留心于纪检监察工作、用心于纪检监察工作。立足于践行好群众路线,时刻做到以群众的呼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晴雨表”、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作为“驱动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得失的“检测站”,努力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神”,率先垂范、主动亮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当好执纪队伍的风向标,真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抓好贯彻执行,自觉践行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纪律规定》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中。积极健全和完善信访保密和办案相关制度,做到信访接待专人负责,专人汇报,对党员干部涉腐案件线索,严格执行信访保密制度,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情况发生;严格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对于所有案件线索,统一由案件管理室统计、分类、登记管理,杜绝案件线索多头管理时外泄情况发生。
抓好监督检查,切实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围绕贯彻落实《纪律规定》不走过场,委局机关将组成督察组,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落实规定存在走形式、摆样子、得过且过者,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教而不改者,坚决予以查处;对于顶风违纪者,不管涉及谁,做到不袒护、不庇护,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姑息,真正推行一支忠诚可靠、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合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