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阳县采取四项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引导督促全县党员干部转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抓组织,强保障。成立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两办”督查室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形成了县委牵头,纪委、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保障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抓领导,树标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转作风,多次观看作风建设暗访片,听取专题汇报,深入镇办检查在岗守岗情况;带头在《渭南日报》、合阳电视台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短会讲短话,深入创国卫、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一线,现场办公,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现场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在合阳县电视台“向人民报告”栏目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标杆榜样作用,助推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抓制度,促规范。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制定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的规定》、《关于严明“两会”纪律、切实转变会风的通知》等规定,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出台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烟花爆竹和礼品的通知》、《关于重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节庆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对照市委提出的“三条铁律”和县委提出的“三条军令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的督查办法》,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建设。
抓督查,严问责。将监督检查作为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来抓,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固定分组和交叉暗访相结合,尤其把日暗访、周约谈、月通报贯穿活动始终。积极构建三级督查网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成立督查组,负责对本镇办、本系统、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督查;县纪委监察局内设科室负责对包联单位进行督查;县委整排办各督查组对所包联单位进行督查。层层夯实督查责任,每周明确督查内容和重点,下势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督查中发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严格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合阳县纪委 聂宏伟 成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