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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公车改革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3 09:21

  近日,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渭南市合阳县出台了公车改革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务车辆改革奠定了基础。

  本办法明确规定在公车改革前不再购置新的公务车辆。所有公务车辆使用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职权向分管部门(单位)、下属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供个人使用;严禁公务车辆出入、停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出租使用;严禁长时间借用或租用车辆,凡确因工作需要临时租借车辆的必需严格控制和审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加强公车;严禁公务车辆以个人名义上户或个人车辆以单位名义上户;严禁工作时间之外驾驶公车,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因特殊工作需要加强公车的,根据省级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操作;严禁公务车辆非公务活动期间非定点停放。对于超标车辆由纪委监察局收回,交国有资产管理局实施公开拍卖;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对于超编的公务车辆上交国有资产管理局用于调配使用。

  同时,针对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和驾驶员的违纪责任。本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车改方案确定后废止。(合阳县纪委 张宏强 党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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