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机构撤并过程中突击发放津补贴或实物,不准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车辆证件和相关资料,拖延验车、交车、封车时间……”日前,合阳县及时出台《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对有序推进“两项改革”划出明确的纪律“红线”。
《规定》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办、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坚守“八严禁”,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严格做到“十不准”,坚决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实现政令畅通,确保“两项改革”的正常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同时,该县将适时抽调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督查组,重点督查有无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超编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借车改之机在车辆维修部门提前预留车辆装潢、维修费用等。对检查出的重视不够、工作推诿、干扰改革的人和事将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组织不力、出现不稳定情况和违反改革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议组织部门先行就地免职,并依法追究党委(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目前,“两项改革”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合阳县纪委 冯娜丽 蒋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