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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宝”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2 12:28

  今年以来,合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留痕、督责、依规”,推出“三大法宝”,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台帐式管理留痕。为便于对清单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合阳县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账和“两个责任”工作中,要求全县各部门建立《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台账》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台账》。“主体责任”台账重点记录“个人分工、部署党风廉政、对主管分管对象廉政谈话、主管分管单位‘三重一大’事报告、个人廉洁自律等9个方面情况以表格形式进行细化;“监督责任”台账重点记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述责述廉、签字背书、责任追究等9项内容。每项登记内容须附相关会议记录、领导签署意见、工作文件、调研报告、工作信息等印证资料,县纪委将不定期抽查且每年至少集中检查2次,确保台账真实,工作推进有力。实现全程痕迹化管理。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根据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常态性督查督责。县委、县纪委联合成立5个督查组,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按照“一周一上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建立了定期督查制、限时办结制、结果通报制等制度,保证督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督查组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有针对性地约谈,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薄弱环节,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在严明党的纪律、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三公”经费管理和以“零容忍”惩治腐败等方面加大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止目前,开展督查7次,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7人。

  定期化报告依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清单内容将履行“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及时反馈,每半年开展自查,县纪委将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约谈等方式,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年底,将履职履责情况书面报县委、县纪委,并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对17个县级部门、单位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农机、物价等8个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各涉及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中直接扣分。(合阳县纪委 李凯洁 赵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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