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合阳县着眼于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抓住基层这个关键薄弱点,从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制度覆盖和监督延伸四个方面不断扭紧执纪监督的责任“螺丝”。
压力传导到基层。紧扣落实主体责任“牛鼻子”,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去年来,共约谈镇街、部门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56人(次);强化责任追究,针对个别部门连续发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分别对局长、主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实施严肃问责;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四风”明察暗访力度,先后在全县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80余次,下发整改督办函36份,督办问题36个,下发通报15期,制作作风建设暗访片3部。以强有力的威慑倒逼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神经末梢,促进基层党风政风持续改善。
责任落实到基层。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镇街、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80余次,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优秀率达98%以上,有效提升了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持续深化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组织9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县纪委述廉述责,现场音像同步,当场公开评议,结果全县通报;对12个镇街和25个县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公务接待费超标、办公设备未经政府采购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并对主管负责人予以严肃追责;在2015年度“一把手”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专项述职会上,由县纪委书记对各述职“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逐人点评,并结合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情况,对各镇(街)和部门进行了排名,切实激发了“一把手”抓主体责任的意识。
制度覆盖到基层。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县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意见》,在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新设立8个纪检组,理顺3个纪委(纪检组)设置,对7个单位进行归口监督,明确54个纪委(纪检组)职责,实现了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目标;强化纪检干部监督,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防“灯下黑”;推行交流制度,“上挂下派”纪检监察干部5名,组织镇(街)纪(工)委书记在委局机关会上体会,机关各室主任赴基层讲廉政课,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建立健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四个一”工作机制,先后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54起,公开通报13次38起;扎实推进党员干部作风档案工作,及时将村两委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纳入档案管理范围,不断织紧织密制度笼子,有效消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监督延伸到基层。在健全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由镇纪委向村(社区)派驻纪检员制度,不断加强对村级两委班子、村级事务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果断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全县12个镇(街)、62个部门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切实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同时,明确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方面的工作,专司其职抓主业,突出重点抓蝇贪和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查处敏感单位、敏感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把抓细抓小抓具体体现到监督执纪全过程,让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和各类违纪违规现象无所遁形。(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 蒋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