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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1 07:3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近日,合阳县纪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合阳县和家庄镇西马社区原西一村报账员王均良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10月,时任和家庄镇西一村报账员王均良利职务之便,以“领条”形式三次违规虚报差旅费。2020年6月,王均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合阳县路井镇富平村原村委会主任蒋寨春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4月、7月,蒋寨春在担任富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村会计王某某发放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共计15个月的值班补助,违规所发资金已追缴,蒋寨春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蒋寨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阳县甘井镇万年社区原村委会主任乔民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6月,时任万年社区村委会主任乔民康,违规与他人在甘井镇街道某饭店聚餐,存在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6月,乔民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阳县同家庄镇同家庄村原村委会主任杨智清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8月至9月,杨智清作为同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购买香烟共计3640元,用于村务接待。2020年9月,杨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案件有的滥发津补贴、有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超标准接待,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理应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始终自警、自醒、自重。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关键少数”,聚焦隐形变异,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合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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