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化震慑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合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站干部刘晓军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元月至2020年元月期间,刘晓军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站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香烟,共计1300元。2020年6月,刘晓军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新池镇韩庄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治平违规报销接待费等问题。2015年6月,时任韩庄村村委会主任王治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务接待中以虚报用餐人数的形式,违规报销接待费、香烟等费用,合计3015元。2020年6月,王治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坊镇南岳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王纪岳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8年4月,时任南岳庄村党支部书记王纪岳,借村民委员会换届之机,违规领取工作补助1000元。2020年6月,王纪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和家庄镇南渠西村原报账员马正瑞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12月,时任南渠西村报账员马正瑞,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没有参加村环境卫生整治劳动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村环境卫生整治补助900元。2020年6月,马正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以持之以恒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通过常态化教育、廉洁提醒、监督检查等有效举措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从严查处、快查快结,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切实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合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