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出)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近日,合阳县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变传统的“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对接,提高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精准度,推动合阳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室(部)、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在情况通报、人员选调、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监督、巡察宣传、巡察干部管理等7个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及具体工作措施和内容,对推动合阳县巡察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方面。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向巡察组通报情况的内容逐一进行了细化,要求把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上轮巡察整改情况,涉及本轮巡察对象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相关领域的信访数据和分析材料纳入通报范围,把“面对面”沟通作为纪检监察室通报情况的重要方式,极大提升了巡前情况通报的质量。在建立健全人员选调机制方面。要求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加强统筹谋划,落实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和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一轮县委巡察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新提任纪检监察干部和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工作。这两项机制的落实,有力提升了借调参加巡察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水平,为巡察组精准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建立健全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方面。细化了加强巡前辅导、会商重要问题、加强阶段汇报、办理提前移交、督促“立行立改”、协同派驻监督等方面要求,打通了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派驻(出)监督贯通融合的渠道。在建立健全成果运用协作机制方面。根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县委巡察办协助巡察组及时将巡察情况报告、专题报告、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领导干部有关情况汇总、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等资料移交有关部门,并综合运用成果,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方面。从改进巡察反馈、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统筹协调、通报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情况、形成监督闭环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巡察整改监督措施,有效增强了巡察反馈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压紧压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保障了巡察整改的实效。在建立健全巡察宣传协作机制方面。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在宣传协作、宣传把关、舆情监测三方面的协作机制,对做好巡察常规环节宣传和整改成效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建立健全巡察干部管理机制方面。明确了巡察在编干部和借调干部的管理体制,以及巡察干部作风纪律监督机制,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意见》的出台,为加强合阳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提供了重要工作依据和方法路径,既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优势,又形成了政治监督的整体合力,对进一步推动合阳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合阳县委巡察办 张盼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