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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多举措全方位强化干部监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7 14:37
    近年来,蒲城县从扩大监督主体、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明确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范围等五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收到一定效果。

  监督主体实现多元化。蒲城县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以执纪执法部门为主体,确定县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单位为干部监督联席单位,实施监督责任分解,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监督机制实现体系化。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逐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和“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干部监督制度。实行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对“公开招考”、“公推差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抽调纪检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对选任程序和重要情况进行全程记实,为落实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监督渠道实现多样化。蒲城县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干部任前考察过程中,通过张贴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来信来访地址。建立信访、电话、网络等“三位一体”举报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收集干部监督信息,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安排专人每天浏览各大媒体网站,加强对干部选拔、干部工作作风等监督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研判,防止和化解舆论媒体炒作。

  监督对象实现重点化。蒲城县把科级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杜绝“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统筹兼顾,把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调任、离任的镇及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律由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新任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格落实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财产公示、试用期考核等干部选任工作制度,科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将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各个环节。

  监督范围实现延伸化。蒲城县全力消除监督“盲点”,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干部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监督,重点了解监督对象在婚丧嫁娶、职务变动等敏感时期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对一般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关键岗位以及直接掌握“人权、财权、事权”股组级干部的监督,有效解决干部监督“瓶颈”。将干部监督内容由干部履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延伸到办事效率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把各级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蒲城县纪委监察局 李海鹏 张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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