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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流动“检察室”覆盖全县360个行政村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4 17:25
    9月2日,蒲城县检察院成立了巡回检察室,向全县360个行政村开展全覆盖性的巡回检察,实现法律监督触角延伸,促进检力下沉,更好地服务群众、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被人们称为“车上的检察院”。

  蒲城县检察院以此为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连心”走访工作,使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提升。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巡回过程中,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了解掌握涉检信访、舆情,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二是送法上门,蒲城县检察院印制了3万余册《检务公开指南》,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向基层群众发放,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在宣传的过程中开展法律服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标语等,拉近了检民关系,了解民生民情。三是入户走访,将全院干警分为8组,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开展走访座谈。主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走访社区、村组党员干部,问社情民意,社会治安状况,找准化解矛盾突破口;走访上访户,问清事情缘由,进行法律疏导,促进社会稳定;走访贫困户,了解生产生活环境,提供致富信息、渠道;走访监外执行、“两释”人员等重点人口,问社会现实表现及思想动态,促进规范监管及社区矫正力度。四是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方便群众司法诉求,县检察院为巡回车辆人员印发了《巡回检察日志》,对群众来访情况实行登记,并在每天巡回完后由带队领导签字呈送有关部门办理。

  为了把巡回检察室真正建设成为检察院联系群众的纽带,蒲城县检察院在工作中提出了五项原则,即: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开展检察工作;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坚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常亚娥 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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