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去年以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0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35件,立结案109件,党政纪处分109人,警示训诫55人。
转职能,抓好主业,定好位。蒲城县纪委监察局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职责权限,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抓好事后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目前,蒲城县纪委监察局取消、退出各类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只参与以前明确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蒲城县规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得参与所在单位的业务分工,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角色,不再做“挡箭牌”和“灭火队”。
转方式,执纪问责,抓惩处。蒲城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对协助党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调整党风政风监督、案件检查等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注重发现案源线索,有针对性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转作风,“严”字当头,树形象。蒲城县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维护“铁军”形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有所作为,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做好榜样。在执纪办案、执法监察等工作过程中,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以权谋利,不以势压人,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蒲城县纪委 党向阳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