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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清正廉洁过“清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31 08:42

  清明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祖扫墓新风,蒲城县纪委监察局引导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静、健康、廉洁、文明的清明节。  

  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全县各镇、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廉政过节的有关规定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些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俭清明、平安清明的意识。  

  发送廉政短信。通过短信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发送“文明祭扫、维护形象、平安清明”等内容的廉政短信,温馨提醒全县党员干部防患未然,提高大家的自觉性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重申十条规定。为加强清明期间的公车管理,重申蒲城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十条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严禁动用公车扫墓,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清明节期间,公车除公差,一律入库定点停放。  

  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力量,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公车使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严查公车用于私人扫墓、祭祀、游玩等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使“四风”问题得到遏制,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清明节。(蒲城县纪委 党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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