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蒲城纪委印发了《违反市委“约法三章”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就全县工作作风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再吹作风建设“冲锋号”、再念党风廉政“紧箍咒”,进一步深化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
通知强调,凡是违反中央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禁令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两年内不得使用;一个地方、一个系统半年内连续两次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的,要严肃追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群体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通知要求,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既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更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要深刻认识到“约法三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年等活动,严格监督管理,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同时要求,纪委监察局要加大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对于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比照“约法三章”,顶格处理,绝不姑息。(蒲城县纪委 党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