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蒲城县以夯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深化纪律作风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夯实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蒲城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委会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精神,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制定下发《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将任务细化成6大项50小项,建立起县级领导主抓、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协办的工作任务落实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6方面、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6方面的主体责任、及纪委(纪检组)5方面的监督责任,细化了8方面的工作措施及5方面的责任追究内容。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把其纳入全县“三位一体”考核之中,形成职责任务明确、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8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8名科级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对其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研判和评议。同时,纪委还针对不同层级和对象,采取定期约谈、日常检查等办法,加强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改进作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等三项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及其“隐身衣”问题。出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等9项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公务接待、会议管理、评比达标表彰、节会庆典等12项公务活动,加强对干部请销假、上班纪律、节假日值班、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坚持作风建设月考核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月报告制度,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巡查;以提升工作效能为重点,严肃查处工作不作为、效能低下、落实不力、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以查纠各种“节日病”为重点,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狠刹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今年以来,下发违纪案件通报两期,播放明查暗访片三期,曝光7方面97个问题,党政纪处分37人,警示训诫35人,组织处理48人,并对35个单位在作风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
狠抓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围绕四个《决定》、十项《意见》等开展跟踪督查,努力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纪律保障。把简政放权和开展“体制机制规范理顺年”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六项清单”、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三批43个部门578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及办事流程已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布,43个县级部门的审批事项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惠民政策清单上墙公布。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中聘任50名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开展“电视问政”和“向人民报告”活动,103个单位负责人向人民报告工作;发放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问卷10000余份,设立干部作风问题监督举报提示牌130块,组织对61个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测评,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持续上升。按照“职能分清、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资产分开”的要求,开展官办社会团体清理工作,51名公职人员退出社团领导职务,9家社团撤销登记。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通过四项审批手续限时办结、构建便民便商服务平台、规范涉企执法收费等九方面措施,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推进源头治腐,完善惩防体系。开展第七个“廉政教育月”活动,采取岗位廉政教育、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基地、举办文艺演出,组织科级干部廉政知识闭卷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向领导干部编发廉政手机短信33期,持续在县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分层次开展警示提醒教育和谈心疏导教育,不断提升干部关爱教育效果。把牢干部任用关口,组织68名拟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察、考试和谈话。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继续在36个单位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23名党政“一把手”阳光交接。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巩固提升已推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9个社区成立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监委会干部27名;积极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逐步建成了“专车巡访、电话接访、网络受理、窗口收转”的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下乡巡访1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理民情直通车信访举报30件。
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干扰破坏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合力。坚持领导分工负责、基层协作配合、机关科室包联、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机制,采取月通报、季点评等办法,落实办案责任,推动案件查处。健全完善案件线索月报告、案件审查流程、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制度,严明办案工作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1—10月份,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3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55件,立、结案99件,党政纪处分99人,警示训诫61人。通过案件查办,起到了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端正风气、警示教育的效果。
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力量。一是把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事项,交还给职能部门。保留了县廉政建设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等9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45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县级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二是把工作力量向一线和主业倾斜。撤销党风廉政室和纠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案件检查室,设立三个纪检监察室;将党政服务中心机构、人员划出。纪委内部工作机构调整后,办案和监督部门的干部由原来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9%提高到目前的50%。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两轮集中培训,20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推行工作讲做评制度,主要领导带头讲评全面工作,分管领导讲评分管工作和业务知识,党员干部讲评怎样干好工作,以倒逼的办法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能力的提升。(蒲城县纪委 王勇 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