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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查、问”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6 09:20

  今年以来,蒲城县坚持科学严密定责、深入督导查责、倒查倒逼问责“三责一体”,坚守责任担当,扣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科学严密定责,科学划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边界。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出台《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从夯实“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等四项1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追究。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分工》,把任务细化成两项11类25个考核指标,明确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起县级领导主抓、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协办的落实机制。县纪委采取责任分解、督查巡查、约谈汇报等办法,推动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导。

  深入督导查责,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蒲城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承担的监督检查任务,要求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每两个月,县纪委对各镇和县直各部门进行调研走访、监督检查,通过看文件、听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6月份,召开16个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督促基层党委、纪委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截止目前,蒲城县已开展督查2次,检查了16个镇,18家单位,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倒查倒逼问责,确保两个责任发挥作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县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甚至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部门)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今年,蒲城县先后对7起案件实施“两个责任”追究,13名科级干部给予警示训诫。(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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