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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5 06:12

  2015年,蒲城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履行监督责任的实际成效有力推动了县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压力传导,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县委常委会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后召开县纪委全委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作风建设等4 项17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协助县委拟定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和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调整为10%,把任务细化成2项11类25个考核指标,明确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起县级领导主抓、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协办的落实机制。协调县编办出台《关于给有关单位设立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职位的通知》,明确71个县级部门、单位设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批次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组织16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就其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专项述职。每两个月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先后下发通报3期。两次集中约谈26个单位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醒督促整改。 

  坚持狠刹“四风”,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严格执行月报告和月考核制度,坚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报表由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后报送县纪委,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的开展重点督查。坚持作风建设月考核制度,每月对检查发现、媒体曝光违反各级作风建设规定的单位予以扣分,并在全县通报考核排名,倒逼各单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抓直管责任,先后对31个单位在作风建设月考核中予以扣分。坚持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先后下发督查通报2期、在全县大会上播放明察暗访片4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6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警示训诫57人。切实抓好节点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八类“节日腐败”问题。 

  加强专项治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扎实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民生监督正风护民行动,对全县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纠正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狠刹“完灯宴”“升学宴”、“谢师宴”等违规操办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主动纠正,坚决遏制违规操办等不正之风,先后查处违规操办问题20起,党政纪处分20人。继续深化“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吃空饷”人员55人。

  深化教育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了知识测试,每周向领导干部编发手机廉政短信,扎实开展第八个“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廉洁自律。开展“适应新常态、我该怎么办”主题演讲比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常态、主动新作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倡清风正气、建美丽蒲城”廉政文艺巡演活动,举办了“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书画展,使廉政文化融入群众、深入人心。组织140余名领导干部赴华山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 

  严格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震慑。2015年,蒲城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9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84件,立案143件,党政纪处分143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调整优化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能,发挥3个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的核心作用,强化党风政风、执法、信访等室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能。全面落实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主责要求,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督执纪和办案上来。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违纪案件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实行案件线索月报告、查办案件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查办案件保持数量、提升质量。先后对7起违纪案件实施“两个责任”追究,对12名科级干部给予警示训诫,调整职务2人;16人因履行职责不力被问责,7人因处置信访工作不力被问责。(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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