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纪委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该县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在严明纪律中治病树、护森林。
针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力量不足、协调不够等瓶颈问题,蒲城县纪委把16个镇和100个部门调整优化成8个统筹联动办案协作区,通过交叉办案、提级办案、联合办案等多种形式,形成横向覆盖、纵向联动、上下协作、整体推进的格局,为严明执纪提供了力量保障。
2015年,蒲城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67件,党政纪处分167人,同比上升16%,其中科级干部22人。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提醒警示。全年谈话函询4人,警示训诫74人,党政纪轻处分154人,切实体现小错即纠、常态监督。(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