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蒲城县纪委把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着力打好线索排查、综合研判、监督巡查“组合拳”,严惩快查、动辄则咎,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健全线索排查机制。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每月排查一次问题线索,向县纪委报告线索排查及处置情况,尤其是对问题已调查处理但群众仍不满意、发生集体访和重复访问题等均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县纪委定期进行梳理汇总,确定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在梳理中发现桥陵镇桥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某贪污扶贫资金线索后,立即进行核查。经查,梁某骗取侵吞国家扶贫资金6.39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纪委先后直接立案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件。
完善监督巡查机制。蒲城县把明查暗访范围向农村、基层站所延伸,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五方面问题列为重点,不间断开展巡查,使监督直达“末梢”。在巡查中发现城关街道北关村村民在城区公路沿线搭建钢结构临建设施、有关单位不作为等问题后,立即直接查处,并对处理结果进行了曝光,包括2名科级干部在内的8名责任人受到问责,违建设施被拆除。
建立综合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纪委、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对执纪执法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每月一移送,每季度一研判;对重大案件,成立联合办案组,力量整合,资源共享,处置联动。蒲城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中综合研判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规范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情通报、协助查办、联合办案等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蒲城县纪委 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