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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三带头”“三不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3 16:10

    2013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以深化“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高效型)机关创建活动为契机,明确“三带头”、“三不准”要求,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带头”,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带头加强学习,全面掌握党的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三不准”,即: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履行职责,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办案,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同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雷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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