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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纪委培育“四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4 07:52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会议召开后,富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水平,扎实推进2013年案件查办工作。

  整合资源,增强办案“能力”。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广泛开展学习考核、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旁听庭审、组织讲评、派出学习等活动,不断加大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组织协调,凝聚办案“合力”。继续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对协作区解决信访问题和办案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对大案、要案和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案件,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抓住重点,提升办案“效力”。加强案源排查和目标初核,系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对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筛选、统一管理。由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召集有关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论证,瞄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锁定办案目标。着力提高组织指挥、谈话突破、调查取证、协调配合和督办指导能力,用统筹的观念提高办案质量。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根据案情需要,确立案件主办责任人。主办责任人对选定办案人员、确定初核范围有建议权,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有决定权,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有监督权,同时对案件调查全过程和调查结果负总责。

  完善机制,发挥治本“功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渠道,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不犯错误。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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