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六项重点,继续巩固和提升全县反腐倡廉“制度群”建设的落实水平。
一是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新一届监委会建立以来,收集群众意见253条,解决热难点问题139个,对57件重要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县委班子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110个党委(党组)和 158名镇(管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率100%。三是深化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投入“廉政灶”建设资金208.4万元,接待5722人(次),节约资金119万元,并向13个部门进行了延伸。四是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制度。组织4批34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187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和172名村“两委”会负责人向基层纪委(纪检组)进行了述廉。五是深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组织3批10人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六是深化便民服务制度。全县24个镇(管区)均已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雷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