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富平县纪委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纠,实现了“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机制,推动一步管理”的效果。
坚持以查促教。树立“查处案件是成绩,教育干部是政绩”的理念,在加大惩治的同时,强化治本功能。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定期通报全县查处的典型案件,运用案例开展教育,形成严明党纪国法的氛围,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说服力。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相统一。
坚持以查促建。建立并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除撰写调查报告外,在案件查结后,认真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深入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发案单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章立制。
坚持以查促纠。在案件查处后,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向发案单位下发建议,督促发案单位限期进行专项治理。案发单位要提交一份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到位。对措施不力、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及其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马列 卫军军)